首页
主任律师
团队介绍
专业领域
成功案例
律师动态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15797877777
我们只做刑事案件,专业让每一场辩护都有力量!
北京市盈科(南昌)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敲诈勒索案被告人李某某家属的委托,指派肖亮斌律师为被告人李某某在一审阶段的辩护律师参加诉讼。通过会见被告人、查阅案卷材料,了解了基本案情,结合庭审情况,辩护律师认为:起诉书指控的认定被告人李某某构成敲诈勒索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李某某构成敲诈勒索罪。辩护律师通过今天庭审查明的案件事实,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发表如下辩护意见。根据《刑法》
北京市盈科(南昌)律师事务所接受犯罪嫌疑人纪某家属的委托并征得其本人同意,指派我们担任其辩护人。接受委托后,辩护人多次会见了犯罪嫌疑人纪某,依据会见时所了解的情况以及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提供如下法律意见,望贵院予以重视。一、犯罪嫌疑人姚某某虚开发票所得的利润并未与犯罪嫌疑人纪某对半分(1)姚某某与纪某谈分成的事情并无证据可以证实。姚某某说:2015年12月份,我和纪总俩人在公司单独谈,最终谈成各得五成
北京市盈科(南昌)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涉嫌合同诈骗罪一案的董某林及其家属的委托,指派我们作为董某林的辩护人。辩护人现结合通过与董某林的多次会见所了解到的案情和目前在全国范围内影响较大的某某装饰公司事件情况,依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就董某林涉嫌合同诈骗罪一案,提出不予提请批捕的法律意见和取保候审申请,望贵局采纳。具体如下:一、辩护人初步掌握的案件情况辩护人从董某林处了解到
北京市盈科(南昌)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李某家属委托,并经其本人同意,指派我们担任其辩护人。辩护人多次会见了被告人,在审查起诉阶段查阅复制了全案卷宗材料,对本案案情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结合今天的庭审,具体辩护意见发表如下:一、公诉机关起诉被告人李某未销售产品金额2271915元存在法律和计算错误(1)南昌县公安局出具的扣押决定书不符合法律要求。本案南公(治)扣字【2016】1412号扣押清单无见证人,不符合法律
北京市盈科(南昌)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的委托,指派汪美珍、杨盟律师担任其涉嫌诈骗罪一案的辩护人。接受委托后,辩护人依法会见了李某某,对案件有了较为清晰的了解。现辩护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提出如下法律意见,望贵院审查后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一、李某某的行为确不符合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依法应当向办案机关提出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李某某是以外围六合彩的开奖
北京市盈科(南昌)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涉嫌诈骗罪一案犯罪嫌疑人刘某媛及其家属的委托,指派我们作为刘某媛的辩护人,参与本案的刑事诉讼活动。辩护人现结合通过会见刘某媛所了解到的案情,依据《刑法》《刑事诉讼法》以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就刘某媛涉嫌诈骗罪一案发表如下辩护意见,望贵局予以采纳。首先,刘某媛等人的涉案行为或不构成诈骗罪;其次,本案应属经济纠纷,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