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罪名主要包括:
一、污染环境罪(本罪为实务中环境类企业高发罪名)
二、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罪
三、越境转移固体废弃物的犯罪,包括:
1.进境倾倒、堆放、处置固体废物罪
2.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
3.公民个人或者单位以原料利用为名进口不能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的,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四、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上层对长江流域的保护政策,决定着本罪未来在实务中触及面广)
五、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犯罪,包括:
1.非法捕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频危野生动物罪
2.非法狩猎罪
六、毁坏耕地罪
七、破坏矿产资源罪(非法采矿罪)
八、非法采伐珍贵树木罪
九、破坏林木罪,包括:
1.盗伐林木罪
2.滥伐林木罪
3.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罪
4.公民个人或单位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