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友涛律师,南昌大学法学学士,现执业于北京市盈科(南昌)律师事务所,系该所刑事部核心成员,南昌市吉安县商会会员。因无偿帮助贫困群众维权、诉讼等,荣获2018年度盈科南昌分所“公益之星”,2019年荣获第二届“盈科刑辩演说家”中区预选赛优秀奖。
李友涛律师具有近6年的法律工作经验,截止目前办理的刑、民案件共计200余件,其中有多起无罪、取保、改判、轻判的经典刑事辩护案例。李友涛律师具备办理复杂的刑事、民事案件的实战经验和技巧,能够刑民结合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并获得客户的一致好评。
教育背景
南昌大学法学学士
代表业绩
无罪案例:
1.宋某某假冒注册商标案,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存疑不诉
2.罗某非法经营罪案,37天内取保,之后公安撤案
3.叶某某诈骗罪案,37天内取保,之后公安撤案
取保案例:
1.熊某某开设赌场案,批捕后取保
2.邱某某非法经营案,批捕后取保
3.罗某非法经营罪案,37天内取保
4.叶某某诈骗罪案,37天内取保
5.罗某某妨害公务案,37天内取保
改变定性、罪轻案例:
1.罗某某妨害公务案,判缓刑
2.熊某某诈骗案,改变定性为开设赌场
3.朱某某组织卖淫案,改变定性为协助组织卖淫
4.雷某某诈骗案,检察院逮捕期间改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5.宋某非法买卖爆炸物品罪案,逮捕期间改为假冒注册商标罪
6.武某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致人死亡、非法拘禁罪,代理一审,一审摘黑并免死刑
7.罗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所得收益罪,情节严重法定量刑在3-7年,最终按最低判3年
8.谢某某诈骗案,涉案金额250余万法定量刑在10年-无期,最终判6年9月
理论成果
原创学术论文:
《论死刑复核程序被告人权利保障》
原创专业文章:
《非法买卖爆炸物2000T,如何做到不予起诉?》
荣誉记录
第二届“盈科刑辩演说家”中区预选赛优秀奖
2018年度盈科南昌分所“公益之星”